驗窗公司點揀:先查人,再看報價
驗窗公司點揀,第一步不是比較「包唔包維修」,而是核對誰是親自進行訂明檢驗的合資格人士、其註冊資格與實際到場安排。業主收到法定通知後,先整理通知編號、地址及期限,再用屋宇署現行名冊核對人員和承建商,要求報價清楚分列檢驗、必要修葺和申報。
這份清單可在聯絡不同公司時逐項打勾;它不能替業主判定個別窗戶安全,也不保證搜尋到註冊資料便代表報價和施工必然合適。屋宇署指出,合資格人士須親自檢驗,所需修葺由具相應資格的註冊承建商施工並受合資格人士監督。先認清法定角色,才有辦法比較服務。
清單一:把通知和單位資料準備好
- 找出屋宇署預先知會函件或法定通知的全文,分辨兩者。
- 核對單位地址、通知編號、發出日期、所需完成的期限。
- 列明大約有哪些窗位、是否有玻璃百葉或被家具遮擋。
- 記下窗扇鬆動、玻璃裂痕等已知安全問題,先限制使用可疑窗。
給公司看通知時可遮蓋與報價無關的私人資料,但要保留能對應窗位和期限的內容。單憑一句「管理處叫我驗窗」不足以讓人判定是個別單位還是公用部分通知。若收件人不在港、單位正出租,也安排實際能帶人進屋的聯絡方法。對預先知會與法定通知的分別,可先看驗窗信處理時間線,再以自己收到的文件為準。
事前照片用來描述問題,不是檢驗合格證明。若窗鉸鬆、玻璃裂,業主不要為拍到更清楚的角度而把身體探出窗外;先從室內記錄。報價者若只看相片便肯簽「已親自檢驗」,應停下來問清楚實際上門及檢驗如何安排。
同一棟樓若有公用窗通知,管理處可以另邀報價,但單位業主的窗戶和法團公用部分窗戶應分清通知。詢問公司時先說明是個別單位還是走廊/樓梯,避免對方拿不同範圍的報價互相比。若同時有多個單位,請逐單位列通知編號與窗位,而不是把所有資料寫在一張沒有對照的工作紙上。
清單二:問出三種角色的姓名和責任
- 誰是獲委任、親自到場進行訂明檢驗的合資格人士?
- 如有必要修葺,由哪一位合資格人士監督?是否與檢驗者同一人?
- 由哪家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具相關窗戶項目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施工?
- 誰向屋宇署呈交指明表格,何時給業主副本?
同一間公司可以安排不同人負責,但不能以公司名字取代合資格人士身分;一人檢驗、另一人監督,與同一人負責全程的 WI 表格安排亦不同。報價若只印「專業師傅到場」,業主可要求寫出法定角色、註冊類別及實際到場者的身份核對方法。負責施工的註冊承建商與合資格人士的檢驗職責也不應混為一談。
對方若說自己既是合資格人士,也有相應承建商資格,可按屋宇署名冊核對實際類別和項目;身份可能重疊,法定步驟仍要逐項完成。業主毋須自行判斷螺絲應換甚麼型號,但應知道誰作出檢驗結論、誰監督修葺、誰最後簽證。
獲委任的合資格人士如臨時改期或換人,業主不要只接受「都係我哋公司」這句話,應把新到場者資料再核對。若原檢驗者與最後監督修葺的人不同,報告要能交到接手者;若只是施工隊不同,監督者未必改變。以人名、註冊資料和實際工作紀錄跟進,便能避免後續表格選錯。
清單三:在屋宇署名冊核對,而非只看名片
- 取得實際合資格人士姓名、註冊類別與完整註冊編號。
- 使用屋宇署官方合資格人士及註冊承建商搜尋功能核對資料。
- 核對註冊是否與窗戶工程所需級別、類型及項目相符。
- 到場時再核對人士與事先獲委任者是否一致。
- 如公司提供「窗安無事」應用程式搜尋結果,仍確認資料是當時有效及對應真人。
合資格人士可能是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檢驗人員、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具相關窗戶級別、類型及項目資格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不同註冊類別不能只憑一個縮寫互相替代;承建商是否可以做某項小型工程,也要看其實際註冊範圍。
如果搜尋不到,先確認英文或中文姓名、公司名稱、註冊編號有否輸入錯誤,再請對方提供完整證明資料及向官方查詢;不要立即憑搜尋結果一頁空白斷定有人造假,也不要只憑廣告自稱「政府認可」便略過核實。名冊核對是第一道關,之後仍要看委任、到場和報告是否與資料吻合。
搜尋時也要留意公司名稱相近、註冊承建商與個人合資格人士兩種資料未必是同一欄。截圖保存可幫日後回顧當時如何核對,但真正以屋宇署現行名冊為準。若對方只出示一張模糊舊證書,請其提供可讀的完整資料;業主無須因怕「得罪師傅」便不敢問最基本的法定資格。
清單四:比較報價時把四種工作分開
| 項目 | 報價應說明 | 業主要問 |
|---|---|---|
| 訂明檢驗 | 誰親自驗、哪些窗位、報告如何交付 | 到場及資格如何核對 |
| 必要修葺 | 缺陷、窗位、五金或玻璃、施工及監督 | 是否按檢驗結果才確定 |
| 選擇性改善 | 防水打膠、換新窗、隔熱或外觀 | 哪些不屬法定必要 |
| 文件申報 | 使用哪類表格、誰填、何時交副本 | 漏附件如何處理 |
不要比較兩個沒有同樣工作範圍的總價。一份只包含檢驗,另一份包含全屋換窗、防水和文件,不能只看便宜貴。業主可用驗窗報價分項核對表向不同公司提出相同問題;不寫統一價錢,因窗數、窗況、材料和到場條件要按實況判斷。
某公司若開口便說所有窗鉸一律要換,應請其說明在尚未親自訂明檢驗前,這是一般預估還是對現場已看過的缺陷結論。反過來,只給極低檢驗價卻不說明必要修葺如何報價和監督,也難以讓業主預計完整程序。要求有需要的工程先列明窗位、原因與材料,再書面確認變更。
如報價列「全屋維修套餐」,問清楚窗數增加、玻璃破裂、框體變形或外牆滲水是否另計。不是所有增加費用都不合理,但每項應對應實際發現和業主確認。尤其防水打膠與安全修葺可能同日在場處理,仍要在文件上分清楚;否則日後業主只知道付過一個總數,卻不知道哪部分屬訂明修葺。
清單五:檢驗當日可以觀察甚麼
- 到場者是否與委任資料相符,能否說明其合資格人士身分。
- 有否親自查看通知涉及的窗戶,而不是只看其中一扇示範。
- 有否記錄玻璃、框扇、窗鉸、鉚釘螺絲和難以開關的情況。
- 遇到窗被櫃或網遮擋,有否提出安全檢驗安排。
- 有安全風險時,是否先說明停止使用與後續修葺。
業主不必站在窗邊監視每個動作,更不應幫忙扶住有可能掉落的窗扇;可以問清楚哪扇窗已檢、缺陷在哪、下一步誰處理。若只是行政人員上門拍照、真正合資格人士沒有親自檢驗,須釐清這樣的安排能否符合要求。檢驗者若暫不能安全接近某窗,應記下原因與後續安排,不可直接把該窗填成合格。
窗戶包括客廳以外的小窗與玻璃百葉,已鎖住或被裝修遮擋也不應單憑不常用而略過。到場前整理簡單窗位圖,檢驗後跟對方逐扇對照,能減少日後討論「左邊窗」到底指哪一扇。若見玻璃裂或固定件鬆脫,技術判斷與安全處置由合資格人士負責。
如果檢驗者指出有窗鉸嚴重鏽蝕,可問「哪扇、哪個部件、怎樣記錄、是否屬必要修葺」,而非立即討價還價。若對方說毋須修葺,也請他按程序交付檢驗證明,不能只留一個口頭「冇問題」。業主不需要越俎代庖判定合格,但可以核對報告是否涵蓋預先列出的每個窗位。
清單六:有修葺時核對監督與施工資格
合資格人士認為有必要修葺時,業主須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具相關窗戶註冊項目的小型工程承建商施工,並由合資格人士監督。問清楚更換窗鉸、鉚釘或窗扇是哪些窗位的必要安全工作,哪些屬日常保養或業主自選升級,避免在同一張收據看不到法定範圍。
如果施工者和檢驗者不是同一公司,不代表工程自然不合格;關鍵是法定角色和報告交接清楚。檢驗者、監督者是不是同一個人,則會影響 WI1 或 WI2、WI3 表格路線。可對照驗窗表格與六類退件原因,讓報價把相應報告和附件責任列明。
工程涉及整框、套框或單扇更換時,還要按實際工作核對小型工程程序,不能說「已交 WI 表」就當其他文件自動不用交。想比較鋁窗修葺與更換選項時,請把已檢驗出的缺陷、想改善的防水和玻璃要求分開講,方便負責人逐項建議。
新舊框交接和窗台漏水也可能需要獨立評估,業主可以看鋁窗更換與現場度尺安排預先整理問題,但不能因此把不屬法定必要的全屋升級寫成強制修葺。若報價變更涉及新增窗位或工程類別,請重新核對承建商資格及文件。完工後把逐窗照片和表格版本對齊,業主才能知道每一筆工作對應哪個結論。
清單七:交表後索取哪些副本
- 訂明檢驗及修葺結果、逐窗位報告或工作紀錄。
- 真正提交的 WI 指明表格、必需附件及送交紀錄。
- 修葺前後照片、工程範圍及保養資料。
- 如屋宇署退件或要求補資料,更正後的最終版本及回覆。
「公司幫你入紙」應能說明由誰呈交、何時呈交與交了哪份表。屋宇署對有欠妥的表格可退回不作處理,送出或取得郵寄紀錄不等於已完成所有程序。業主可先核對地址、通知編號、合資格人士姓名、註冊編號、簽署和日期,技術欄位則由真正負責人解釋。
要求公司說明電子提交或其他呈交方法,以及如何把官方回覆轉交業主;不同渠道的重點都是有完整紀錄。若檢驗與修葺分由兩位合資格人士處理,WI2 檢驗報告附件尤其要核對。表格上日期應反映真正完成檢驗與所需修葺的時點,不能以業主付款日或初次預約日填補空白。
若收到法定通知期限接近而文件仍未齊,及早向公司與屋宇署釐清個案,別以電話一句「應該搞掂」作證明。業主最好保存一份完整 PDF 或紙本,包括附件,不只保存訊息截圖。日後單位轉售或出租,有清楚的窗位與工作紀錄比一張模糊工程收據更易交接。
清單八:出現這些說法,要追問依據
- 「公司有牌,邊個上門都一樣」:請提供實際親自檢驗者身份。
- 「唔使睇窗都可以先簽合格」:訂明檢驗須親自進行。
- 「全部窗一律要換,唔使再驗」:請按逐窗檢驗結果說明。
- 「修好就唔使交表」:請對照法定通知與指明表格。
- 「包晒報價,但不肯寫維修項目」:要求檢驗、必要修葺、選擇性工程分列。
這些不是對某家公司作指控,而是業主應問清的基本責任。願意解釋註冊身分、親自檢驗、現場缺陷與文件的人,業主才有資料比較;若只是說「人人都咁做」又不讓看證明,先停下來核對。公司規模、廣告評價和裝修照片,均不等於某位合資格人士的法定工作已完成。
有些報價承諾「即日必定通過」,但窗況未看、修葺未定,這種說法不能代替真實檢驗和屋宇署對文件的處理。相反,負責人願意說哪些項目要待拆開窗鉸或檢驗後才可決定,可能只是如實交代不確定性。比較重點是可核對的程序,而非最肯保證的一句口號。
另一個警號是到場者要求業主先簽空白表,日後「填好再交」。業主應在內容反映實際工作、由有關人士核實後才按適用欄位簽署。若公司不肯提供提交副本或把原來缺陷紀錄刪掉,先追問原因與保留原始資料;遇到涉嫌違規,可按屋宇署現行投訴途徑反映,毋須靠社交平台留言處理個案。
清單九:給三家公司同一組問題
- 法定通知涉及的單位及窗位,誰親自檢驗?
- 資格資料、註冊編號與官方名冊如何對應?
- 檢驗後怎樣形成逐窗報告,何時給業主?
- 必要修葺如何定範圍、報價和監督?
- 選擇性防水或換窗如何分項?
- 表格、附件、小型工程文件由誰負責?
- 發現新缺陷或需要改期時怎樣通知及批核?
把各家公司答案填到相同欄位,較容易看出誰漏了檢驗報告、誰未交代實際人員、誰將改善性工程混入法定必要修葺。業主想先看不同鋁窗完工工程類型可以,但作品照片不代表該公司在本個案所委任的人一定有合適資格,仍要按名冊及委任資料核對。
揀好公司後,最後再做一次角色確認
正式委任前,把通知編號、實際檢驗者、可能的修葺監督者、施工承建商及申報負責人寫在同一份紀錄。檢驗當日若換了人,先重新核對資格及安排;若事後改由另一位合資格人士監督,報告與表格也要按真實分工交接。業主無須親自判定每顆鉚釘,卻可以保留清楚的「誰做了甚麼」證據。
有關誠建豐的驗窗安排,可透過聯絡頁提交通知及窗位資料查詢;本公司完成驗窗維修後會協助業主辦理申報。仍應由業主核對到場人士資格、修葺範圍與最後表格副本,並以屋宇署最新資料及個案通知作準。
最後把選擇理由寫成三行便夠:已核對的合資格人士及承建商、報價包含的工作與不包含的工作、何時能拿到檢驗報告和表格副本。這不是額外法定表格,而是避免日後換人跟進時重新問一次。若發現承諾的到場者、材料或文件與實際不同,先在施工前釐清變更,不要等完成後才難以追查。
驗窗公司的工作可由不同人接力,交接越多,越要核對每個人實際做過的事。業主不是必須選最多服務的公司,也不必因為價格高就假設安全;用同一張清單對比資格、範圍、監督與文件,才能知道付的是甚麼工作,亦能把日後維修與這次法定檢驗分開保存。
如要在不同報價中作最後選擇,把仍不確定的項目逐一問回去,例如「WI2 的檢驗報告誰附上」「發現新缺陷如何先取得同意」。願意給明確書面答案,比單靠口頭「包晒」更方便業主核對。公司若提供官方名冊資料,也請對上真正到場的人,而非只對上公司招牌。
